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出,强化OTA升级活动分类管理。不涉及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变更的OTA升级活动,企业在完成备案后,即可实施升级;涉及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变更的,企业应当在取得产品变更许可并完成备案后,方可实施升级。涉及汽车自动驾驶功能的OTA升级活动,应当按照准入管理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企业实施OTA升级活动消除汽车产品缺陷、实施召回的,应当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缺陷汽车产品。若消除缺陷的措施涉及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变更,企业应当在取得产品变更许可后,方可恢复相应汽车产品的生产。(工信部网站)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 随机文章
- 热门文章
- 热评文章
- 30秒丨金黄油菜花田迎春日暖阳
- 李书磊会见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特别顾问乌穆尔扎科夫
- 盘龙: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服务质量
- 浙江日报:嘉兴经开区一中学推出自助早餐一顿9元,家长学生都
- 第41次南极考察丨中国首次在南极冰盖基于已有钻孔开展测井作业
- 济南公交3条线路将优化调整部分运行路段
- 看图学习·奋进的春天丨积极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总书记这样论三农
- 快评丨安排男团插队登机,维持秩序不能顾此失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