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地通报:罚款2万!

漳州一地通报:罚款2万!

知行看点 2025-02-27 热点资讯 10 次浏览 0个评论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龙海区应急管理局通报2起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2月10日,根据公安部门移送线索,龙海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漳州市龙海区东园镇厚境村安乐陵园北侧山脚下一绿色铁片仓库内,发现该仓库内储存有一批烟花爆竹产品,系漳州市龙海区东园镇某烟花爆竹店许某所有,经现场清点,共计400余件。经查,该烟花爆竹店存在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序号192有关规定,区应急管理局对该烟花爆竹店作出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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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5年2月19日,根据公安部门移送线索,龙海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内溪村碑头社一食杂店内,发现该店内储存有一批烟花爆竹产品,系漳州市龙海区东泗乡某烟花爆竹店方某所有,经现场清点,共计10余件。方某是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负责人,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因其存储的地址与许可证载明的地址不一致,存在异地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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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龙海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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